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接受监督,根据《山西省检察机关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本院决定举行刑事检察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12月4日上午10:00
二、听证地点
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
三、听证内容
拟对王某甲盗窃案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拟对王某乙危险驾驶案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四、听证会要求
1.需要在听证会旁听的人员必须提前向翼城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得到回复后方允许携带有效证件进入听证会会场。
2.听证会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3.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凌云
联系电话:18613571828
翼城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