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小船,诞生一个大党,“红船精神”同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一起,伴随中国革命的光辉历程,共同构成党在前进道路上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不断夺取新胜利的强大精神力量和宝贵精神财富,蕴含着极其丰富和博大精深的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瞻仰南湖红船时强调要结合时代特点大力弘扬“红船精神”,让“红船精神”永放光芒。
为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1月8日,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以弘扬“红船精神”主题的党日活动。 全院党员干警重温了入党誓词, 集中观看了专题片《红船精神》,认真学习了《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向毕冬云通知学习活动的决定》,随后,分支部进行了讨论。“红船精神”让干警感受到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史中浴血奋斗、不畏牺牲的感人壮举,从小小红船中汲取精神力量,让“红船精神”激励我们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勇前进。
“红船劈波行,精神聚人心”。中国共产党近百年的奋斗史告诉我们,无论过去还是未来,“红船精神”都永不过时,仍将是中国共产党引领中国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动力。
广大党员干警决心以“红船精神”为指引,以全国模范检察官毕冬云同志为榜样,发扬”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学习毕冬云敬业奉献、勇于担当的优秀品质,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职业操守,践行宗旨、司法为民的价值追求,善于思考、用于创新的开拓精神,立足本职岗位,聚焦主责主业,为各项检察事业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