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11日,翼城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和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学习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督导山西省工作动员会、中央扫黑除恶第2督导组与山西省委第一次工作对接会及省院贯彻落实中央督导组与省委第一次对接会会议精神。党组书记、检察长曾新平同志主持会议并就下一步扫黑除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政治站位再提高。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站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巩固执政基础的高度,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坚决落实中央督导要求,进一步增强边督边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扎实的工作推动扫黑除恶向纵深发展。
二是宣传发动再深入。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基层群众和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基层的优势,走进乡镇农村、田间地头走访群众,了解群众所需所想,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策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和发动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村霸”、宗族恶势力等问题反映举报,引导动员群众主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运用翼城检察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客户端持续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掀起全民扫黑除恶热潮。
三是打击力度再加强。进一步加大对黑恶势力的扫除力度,组织干警对“两劳”释放人员等重点人群加强摸排,从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尽早介入公安机关黑恶案件的查办,引导其侦查取证方向,及时固定证据,确保扫黑除恶案件办得狠、办得准;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在办案中发现的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及时向纪委监委移送。
四是主体责任再夯实。每个班子成员、扫黑领导组成员、员额检察官都要按照各自所在的岗位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检察长与班子成员、分管领导与扫黑领导组成员及员额检察官都要开展一次履责督导谈话,了解履责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严格要求,促进层层责任的夯实,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