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掌握《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对于反贪污贿赂案件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开展情况,查找和解决检察机关在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市院的安排部署,我院开展了反贪污贿赂案件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
9月28日-29日,刑事检察二部副部长梁俊桉的带领,市院交叉检查组一行八人对我院该项专项活动进行了交叉检查。交叉检查组听取了本院的工作汇报,认真审查了每起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的审查判断、程序的适用、法律文书的制作、法院的刑事判决等,对我院刑事审判法律监管专项检查活动给予充分肯定。
在开展专项活动中,我院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检察长曾新平同志对专项活动高度重视,院里专门成立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检察长杨开亮担任组长,刑检部副部长职统波任副组长,专门负责组织落实专项检查活动各项部署,监督活动的实施情况,确保上级检察机关的各项要求和本院的具体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加强学习动员,增强思想意识。领导小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项工作会议,结合市院《关于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指导意见,形成专项活动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思想动员,将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任务具体责任到人,形成自查、抽查、互查、整改四个阶段,典型个案督查,重要案件排查为检查重点,力求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具有统筹科学性、安排合理性、实际操作性,保证专项活动统一步调,有序进行。三是加强检查落实,确保措施到位。活动开展以来,对我院贪污贿赂案件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发展趋势和重点案件进行了自查,按照方案中明确的检查范围和检查重点,通过全面摸排,涉及贪污贿赂案件6案6人,认真查找上述案件在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通过开展自查,在工作中加强了与人民法院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协调、沟通,对专项活动中涉及的个案的处理既履行了监督职责,维护了司法公正,又顾全了大局,维护了社会稳定,进一步提高了刑事审判监督的整体能力和水平。
此次专项活动的有序开展,及时改进了平时易忽略的工作环节,理清了审判监督工作思路,督促了我院刑事审判法律监督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律权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